小客車闖紅燈佔據斑馬線 中警二分育才接獲檢舉依法開罰
【照生新聞記者 謝福祐/台中報導】

112年5月30日11時36分許在臺中市北區,一輛自小客車沿雙十路往錦南街方向行駛,行經雙十路與力行路口時,雙十路號誌已轉為紅燈,力行路則為綠燈,該輛自小客車超越雙十路停止線,緩緩向前,車身已進入行人穿越道,嚴重阻擋行人通行,甚至不顧行走中的民眾,執意往前行駛,離譜行徑被其他駕駛人行車紀錄器錄下,上傳社群平台。
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業於112年5月30日晚間接獲本檢舉案件,經檢視影像內容,該自小客車「闖紅燈」及「未停讓行人」違規屬實,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及第44條第2項之規定掣單告發。
分局長楊川表示,行人因毫無安全防護設施,是所有用路人中最弱勢的族群,二分局今年度告發汽機車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的交通違規件數已達1836件,目前也配合警政署「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專案」,於轄內12處行人易肇事路口強力執法,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「慢看停」,不要跟自己荷包過不去,共同守護行人路權,打造行人友善的城市文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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